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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赣发改收费字[2006]523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6-05-23 生效日期:2016-12-11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各设区市发改委、物价局、财政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06]6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略)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6年5月23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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