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高考(会考)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葫政办发[2006]44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5-29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我市高考(会考)的规范化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从严治考,营造良好的备考和考试环境,确保高考、会考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严肃性,确保高考(会考)安全顺利进行,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高考、会考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县(市)区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增强忧患意识,积极与公安(武警)、宣传、卫生、交通、通信、保密、纪检监察等部门协调,精心组织和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实施工作。各县(市)区招考机构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6]2号)和《2006年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考试[2006]1号)的要求,保证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考试的安全保密工作。教育、宣传、公安、保密、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考试的安全保密工作。完善试卷保密室,建立严格的保密规章制度,配合省里搞好保密室的联网工作,加强试题运送的保密工作,建立和完善保障安全的应急体系。确保试题安全,严肃查处试题泄密等违法违纪行为。
三、做好外语听力设备检测工作。教育、广电部门考前要对所有听力考试设备逐一检查、调试和验收,确保听力考试的顺利进行。考试期间,负责外语听力考试突发事件的处理。
四、严肃整治考风考纪。首先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保证考点设置规范、管理有效、措施到位,要建立考风考纪责任人制度,强化对监考人员的培训。今年工作的重点是整治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雇人“带考”或“替考”、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教育系统人员参加与进行有组织的群体舞弊恶性事件。按省政府的要求,各县(市)区所有考场全部安装手机屏蔽器,并在2007年全部安装电子监控设备。要继续实行高考考风考纪五级承包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教育部门、招生考试部门和学校要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的专项教育,使考生了解考场规则及违规处理办法,考前要求每名考生重温在报名时签订的诚信考试承诺书;教育部门、招生考试部门、监察部门要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惩罚力度。对违规考生按考试违规有关规定处理,对违规的在校学生予以开除学籍处分,对违规的国家工作人员给予党纪或行政处分,对违规考试工作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违法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考风考纪问题严重的县(市)区或某个考点,撤销考区或考点的设立资格,并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五、全面系统地实施高考的“阳光工程”,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考。我市高考“阳光工程”的内容包括:高考的政策和实施办法向社会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通过招生考试全过程的六个公开,进一步增加我们工作的透明度,使我们的工作置于人民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之下。
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集中食宿地饮食卫生条件的检查验收,做好防疫工作,并在每个考区确定一所卫生突发事件救治医院,为每个考区配备一辆专用120救护车和医护人员,免费为考生服务,各考点都要设置医疗服务站,为考生服务。
七、保证考试期间考点的供电供水。电业、公用部门在考前要对各个学校的供电、供水线路及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考试期间正常水电供给。
八、加强交通治安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维持考点周边的交通和治安秩序,对考点周边次要通路实行机动车禁行,主要干线实行机动车禁止鸣笛。对扰乱考场内外秩序、辱骂、威胁、殴打、伤害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不法分子予以依法查处。
九、整治超标噪声和市场秩序。公安部门负责整治集会噪声,考点周边禁止鸣放鞭炮,奏乐。工商部门、城管部门负责考试期间考点周边的市场秩序整治,严禁占道经营,保持道路畅通,严禁大声叫买叫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环保部门、文化部门负责整治建筑噪声、文化娱乐噪声。其中6月2日至6月9日,全市居民区内22点至次日6点前,禁止娱乐文化噪声,建筑噪声,严格控制工业噪声。高考会考期间考点周边全天禁止开展有噪声的文化娱乐、建筑施工活动。
十、组织公交车辆免费为考生服务。建设、交通等部门负责组织好公交线路车辆,及时运送考生参加考试,考生可凭准考证免费乘车。提倡出租车为考生免费服务。
十一、保持通讯畅通和不传播考题信息。信息产业部门负责对考点学校通讯线路和设备的检查维修,确保考试期间从省到市至县所有考试通讯畅通,确保无线通讯不传播与考题相关内容。
十二、做好招生考试的宣传工作。教育、宣传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负责搞好招生考试的宣传报道工作,紧密联系、加强协作、坚持正面引导宣传招生考试的政策规定,增强招生考试的透明度;宣传招生考试环境治理工作,力争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关爱考生的良好舆论氛围;宣传考生遵守考试纪律和规定及违规处理办法,提高考生遵守考试纪律的自觉性。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对外发布有关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信息。
十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了确保高考、会考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招生考试工作,切实担负起高考、会考工作的领导责任,领导同志要亲自负责,亲自部署工作,靠前指挥,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十四、加强监督,从严查处。教育行政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过程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和营私舞弊行为。要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并在考前向社会公布。
市建立考试环境整治联席会议制度,成立考试安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县(市)区也要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考试安全保密工作制度,重大工作事项报告制度、考风考纪工作制度、处理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等相关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按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执行。
各县(市)区政府考前要组织检查组深入到各考点检查指导各项考试准备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限期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建立环境整治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详细的整治工作时间表,明确责任分工,分解细化各项工作,做到责任到人。
在各县(市)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的相关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验收。对达标单位予以表扬,对未达标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将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5月29日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