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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2005年水土保持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鄂发改农经[2006]75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1-25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以发改投资[2005]2245号文下达湖北省2005年水土保持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6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3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00万元。现将该计划分解下达。请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本次计划下达的建设规模和内容,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省水利厅审批后,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同时,将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报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省水利厅备案。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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