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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水利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发布水利行政处罚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黔水政法[2006]17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5-29 | 生效日期:2006-05-29 |
各市(州、地)、县(市、区)水利局、财政局、物价局、各相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现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处罚项目及标准予以发布。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贵州省水利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水利建设工程质量行政处罚项目及标准的公告》(黔水建[2003]68号)同时废止。
附:水利行政处罚项目及标准(略)
贵州省水利厅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物价局
二00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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