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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导游员中级考试收费标准(试行)的函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京发改[2006]759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6-05-22 生效日期:2006-05-22
 

  你局《关于导游员等级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旅函[2006]18号)收悉。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现将你局导游员中级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导游员参加你局组织的导游员中级考试,由北京旅游业培训考试中心向报名人员收取考试费。

  二、收费标准:中文导游员中级考试每人80元(编码300126001),外语导游员中级考试每人120元(编码300126008)。

  三、请北京旅游业培训考试中心持本函到市发展改革委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市财政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收入纳入市级财政专户。
  本函自发布之日起试行2年。
  特此函复。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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