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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财政局、徐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彩票代销手续费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徐财税[2005]29号 | 发文机关:国务院 | |
发文日期:2005-09-10 | 生效日期:2005-09-10 |
各县(市)、区财政局、地税局,市地税局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彩票代销手续费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苏财税[2005]5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彩票代销手续费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略)
徐州市财政局
徐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00五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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