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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中水回用设施建设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日政办字[2006]24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6-08-04 生效日期:2016-12-11
 

东港区、岚山区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加快推进我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促进水的再生利用,改善城市水环境,市政府确定在市区内选择部分单位建设中水回用设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批建设单位
  建国君豪大酒店、凯莱假日酒店、碧波大酒店、一佳学校(公寓水循环利用)、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城建花园小区、四季圣园小区。
  市区其他单位要结合实际,大力推进中水回用设施建设,达到建设改造条件的要积极进行申报,推动我市中水回用工作由点到面,逐步推开。

  二、政策措施
  (一)由市建委和建设单位共同选址。
  (二)由市建委负责统一办理开工手续并组织验收。
  (三)在建设过程中,由市建委负责技术指导。
  (四)中水回用设施投入运行后,免收建设单位污水处理费。中水回用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将恢复收取污水处理费。
  (五)今后建设中水回用设施的单位,经市建委验收合格的,享受以上政策。

  三、时间要求
  根据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验收需要,各单位务必于8月15日前开工建设,力争10月底前完成。

  四、组织领导
  中水回用设施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建设进度,市政府确定成立中水回用设施建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联系人:徐峰 联系电话:8899120),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推进。
   
附件:中水回用设施建设任务分解表(略)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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