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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秋冬季护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坊政办发明电[2006]67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10-10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园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护林防火工作事关巩固和发展造林绿化成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今年秋冬,我区护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入秋以来,田间地头堆积了大量作物秸秆,特别是部分群众不顾防火安全将作物秸秆堆放在林内及路旁林网树下,有的甚至焚烧作物秸秆及林内杂草,加之今年夏秋季节持续干旱,进一步加大了火险等级。对此,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护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开展一次清理树下秸秆杂草、消除火灾隐患的突击行动,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严防死守,确保全区护林防火工作不出现问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要把护林防火工作做为今年秋冬的一项大事来抓。各镇街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对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涉火违法犯罪。要充分利用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要通过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护林防火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要突出重点,严细排查。要强化措施,加大巡查力度,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坚决查禁野外用火;对重点地片、薄弱环节要安排专人查防;严禁在农田林网和绿色通道范围内堆放、焚烧作物秸杆及废弃物料,严禁在林内吸烟、野炊、烤火、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10月25日前,各镇街要组织力量对在林内或林网树下堆放的作物秸秆连同树下杂草进行突击清理,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各镇街要成立专门护林巡查队伍对辖区内林带、片林,尤其是片林集中、火险等级高的济青路、潍莱路、环城路、白浪河等处林带及潍汶河、马司岭、灵山、蟠龙山等重点地片反复巡逻检查,巡查队伍要坚持昼夜轮换值班,把火灾隐患拒之林外。
三要加强值班,妥善处理火情。要坚持领导带班和昼夜值班制度,确保防火信息畅通、指挥调度有力,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要严格火灾报告制度。发生火灾时,要及时准确上报情况,不得迟报、瞒报火情,并按照《坊子区森林防火预案》要求,各司其职,有条不紊地组织扑救。对贻误战机,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四要加强领导,实施责任追究。要坚持护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各镇街要将今年秋冬护林防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要严格护林防火工作责任制。通过签定责任状、防火公约等形式,把火源管理工作落实到人头、地片;采取领导包片、单位包块、护林员包点等措施,加强火源管理的责任心。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严肃追究哪个环节人员的责任。农田与林地相连的农户有看护树木的义务,对因焚烧农作物秸杆引发树木被烧被毁或在树下堆放柴草引发火灾的,责任首推该农户,将依法追究责任。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政府
二OO六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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