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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补助我市一所一庭建设2006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并发改投字[2006]242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6-08-08 生效日期:2006-08-08
 

各县(市)区发改局:
  接省发改委晋发改投资发[2006]487号,国家发改委以发改投资(2006)1148号文,安排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704.5万元,用于补助我市2006年一所一庭的业务用房建设。其中:司法所39个,补助资金322.3万元;基层法庭10个,补助资金382.2万元,现予以转发(具体项目内容见附表)。
  接文后,请各县(市)区发改局按照项目批复的内容,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履行项目建设程序,并尽快组织实施。

太原市其他机构
二OO六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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