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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意中小企业博览会日照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日政办字[2006]26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6-08-08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第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意中小企业博览会日照代表团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第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意中小企业博览会日照代表团工作方案

  第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意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将于2006年9月15日至18日在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举行。为做好我市参会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意中小企业博览会参展筹备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06]51号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充分借助第三届中博会“展示、交易、交流、合作”这个平台,推动我市中小企业积极“走出去”,展示产品,拓展市场,宣传日照,主动寻找项目信息,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增强我市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和参与国内外竞争与合作的能力,争取签约项目招引市外资金1亿元以上。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6年9月15日至18日。地点: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分工
  (一)组织领导。由市政府领导带队,市发改委、财政局、招商局、民营经济发展局负责人,各区县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分管副区县长、主任和民营经济发展局及有关企业负责人参加。各区县和市直有关部门参会代表名单请于8月10日前报送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二)工作分工。本届中博会筹备工作由市民营经济发展局牵头,有关单位配合。
  1.市民营经济发展局负责整个活动的调度安排、对上联络、布展参展,情况汇总、总结上报工作。
  2.市招商局负责投资合作项目的对外推介和洽谈,发放招商材料。
  3.各区县和日照经济开发区负责组织本地相关企业参展,发放招商项目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材料,分别落实1家以上企业参展,2家企业参会,1—2个签约项目,并于8月10日前报送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四、活动安排
  (一)8月上旬,召开中博会筹备工作会议,部署我市组团参加第三届中博会具体事宜。各有关单位向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报送联络员、与会人员、参展企业和参展产品名单及参会人数,组织参展企业按要求做好参展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9月12日先遣组赴广州布展及落实代表团住宿等有关事宜。9月14日组织参会人员赴广州。9月15日至18日参加中博会。9月19日返回。

  五、经费筹措
  (一)根据省里有关要求,我市参会代表团成员集中住宿,经费分别承担。市直部门、单位与会人员的参会费用由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按照有关规定编报预算,与市财政局衔接后报市政府审批。各区县及企业参会代表经费自理,于8月20日前送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二)每个标准展位为3×3m2,展位费为6800元/个,由各参展单位负担。

  六、工作联络
  联系单位: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联 系 人:王世富
  联系电话:8866563
  传 真:8866570
  中博会网址:http://www.csmef.com.cn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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