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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统计局沈阳市宏观经济形势分析数据报送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8-01 | 生效日期:2006-08-01 |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统计局制定的《沈阳市宏观经济形势分析数据报送网络建设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八月一日
沈阳市宏观经济形势分析数据报送网络建设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工作的要求,根据目前数据信息搜集工作现状,我市将抓紧建立宏观经济形势分析数据报送网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我市经济工作实际,拓宽统计渠道,创新统计方法,进一步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建立数据信息直报网络,为动态地、客观地指导和把握经济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二、网络框架
以市统计局常规统计数据为主体,以部门统计数据为补充,以经济统计数据为主,辅以必要的社会统计数据,建立一套既相对稳定,又易于调整的开放式指标体系。网络成员单位由市统计局、发改委、经委等42个部门组成,网络成员单位将随着经济形势分析的需求变化做适当调整。
三、网络运转方式
(一)工作流程:网络成员单位按要求定期报送数据,经市统计局加工整理后,供经济综合部门分析使用,并按需反馈给网络成员单位。
(二)数据报送方式:通过互联网以邮件形式报送EXCEL格式的数据文件,报送邮箱地址为:sytjjzhc@163.com。
(三)数据报送频次及时间:按照经济形势分析的需要,分预报、月报、季报、年报4种情况。月预报报送时间为当月20日前,季预报为当季末月20日前,月(季)报为次月(季)lO日前,年报为次年1月末前。本网络于2006年8月正式启动。
四、组织协调
(一)市统计局负责网络维护和数据信息管理工作,确保网络畅通,信息安全。对数据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日常考核,定期公布考核结果。
(二)市政府办公厅、发改委和统计局负责根据市领导的需求和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中热点、焦点的变化情况,临时提出网络数据信息需求调整意见,保证信息网络反应迅速、服务到位。网络成员单位要及时按临时调整的安排做好数据报送工作。
(三)经市政府同意,每年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对信息报送先进单位及个人进行评比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经济社会数据信息是城市发展最直接的反映形式,是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数据提供部门工作成果和发展状态的量化描述,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要责成,1位领导同志主抓此项工作,选派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同志承担具体工作,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确保网络畅通。
(二)确保数据上报的时间和质量。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按要求及时报送可靠数据,严禁拒报、迟报、虚报、瞒报和漏报。对数据信息报送工作不力的部门,经沟通仍无改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做好沟通协调,充分发挥数据资源的整合效应。数据报送工作人员之间要保持联络顺畅,对突发情况引起的数据明显起伏,数据提供单位应主动与市统计局沟通,并对市统计局提出的数据疑问给予明确合理的解释;各单位负责数据报送的领导和工作人员都应结合本部门提供的数据,开展调研工作,掌握实际情况,为合理阐释和客观分析数据奠定扎实的基础。
各区、县(市)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暂不报送数据资料,如有临时需求,遵照本方案执行。
附件:1.网络成员单位名单(略)
2.网络成员单位联系方式登记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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