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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奎屯市开展无牌无证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奎政办发[2006]41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8-10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开干齐乡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各单位:
《奎屯市开展无牌无证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奎屯市开展无牌无证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各族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摩托车已成为许多人出行的重要代步工具。但是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的现象也日益突出,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给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了许多隐患。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奎屯辖区内共有摩托车9560辆,其中登记在册6794辆,无牌无证2766辆。由于无牌无证摩托车没有保险,造成交通事故后,伤者得不到及时治疗,死者家属得不到赔偿,善后处理极为困难;一些无牌无证摩托车肇事逃逸,增加了案件侦破难度,有的无牌无证车辆还为不法分子从事犯罪活动所利用。为此,市人民政府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牌无证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自治区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的实施方案》和《自治州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的实施方案》,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实际行动,坚持 “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切实加强无牌无证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扭转摩托车交通事故高发的局面,为我市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整治,形成长期有效的摩托车交通事故预防机制;建立长效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体制;摩托车销售有较大控制;摩托车排查摸底登记率达到100%;无牌无证摩托车上牌率达到100%;路面管控和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摩托车超速、超载、酒后驾车、强超强会等易引发重特大事故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年内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得到有效控制;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格局基本形成,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比较满意。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无牌无证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奎屯市开展无牌无证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姜新军 奎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江 军 奎屯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
程地坤 奎屯市经贸委主任、安监局局长
成 员:黄海洲 奎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海拉提 奎屯市开干齐乡乡长
李永春 奎屯天北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华志康 奎屯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发森 奎屯市工商局局长
王明成 奎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张建国 奎屯市广电局局长
李长清 奎屯市交通局局长
代瑞芝 奎屯市乌鲁木齐西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姚良刚 奎屯市乌鲁木齐东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全荣 奎屯市团结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必乾 奎屯市北京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段民江 奎屯市火车站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阿克马力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市经贸委副主任韩新奎、市交警大队大队长唐洪智同志担任。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为2006年6月27日~12月31日。分为宣传动员、组织实施、总结检查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27日~7月10日)。组织各部门认真学习,全面领会本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开展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社会广泛参与和共同监督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1日~11月30日)。认真分析辖区内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突出问题,全力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坚持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三)总结检查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对开展无牌无证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 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时上报州开展无牌无证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任务分工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1.组织协调开干齐乡、131团等部门,积极开展无牌无证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逐步形成乡村、家庭一级的摩托车管理工作机制(达到乡管村、村管民、家长管子女的效果)。
2.做好摩托车驾驶人的管理和培训队伍建设的综合监管工作。
(二)工商部门工作职责
1.认真开展对辖区内所有摩托车销售网点的检查和摸底工作,对排查结果要建立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 、台帐全。
2.依法严把摩托车销售市场准入关,加强对销售环节的监管,严禁非法销售摩托车。
3.加强对辖区内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辆修理厂(站)、报废车回收企业等重点场所的排查和检查,严厉查处拼装、改装摩托车的违法行为。
(三)质监部门工作职责
1.对辖区内所有摩托车销售网点销售的摩托车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处的非法拼装、不合格、无产品合格证等摩托车,依法严肃处理。
2.加大强制性产品认证执法力度,对属于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摩托车产品,未经认证,不得擅自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四)公安部门工作职责
1.认真分析辖区内摩托车交通事故高发的原因,研究预防对策和工作措施,定期通报摩托车交通事故发生情况和无牌无证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2.充分利用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大力宣传无牌无证摩托车存在的危害、影响和后果,使群众充分认识到,开展无牌无证摩托车专项整治是对人民群众的高度负责和关爱,是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打击涉车犯罪的重要手段。要积极引导群众不买来历不明的摩托车,不骑无牌无证未检摩托车。
3.进一步加大摩托车办证上牌力度,组织民警对辖区内无牌无证摩托车进行调查摸底,重点对开发区、天北新区、开干齐乡和131团的摩托车进行排查,对排查结果要建立档案。并认真做好无牌无证摩托车所有人的组织学习工作,动员其考取驾驶证,办理牌证等。
4.对辖区内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非法载客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管理和严厉查处,对阻挠执法的人员要加大处罚力度。
5.加强夜间道路交通监控力度,针对辖区内夜间摩托车交通事故高发的特点,研究主要道路夜间的交通流量,事故发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部署夜间交通勤务管理,采取错时勤务、联勤、巡逻与定岗设岗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6.向社会公布打击无牌无证摩托车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提供各类线索。
(五)交通部门工作职责
组织交通运管部门对辖区内摩托车从事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坚决杜绝和取缔摩托车、农运车及三轮摩托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
(六)广播、电视等宣传部门工作职责
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要针对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开辟专题栏目,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以案说法,强化舆论导向,加大正面教育,引导广大摩托车所有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七)各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责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无牌无证摩托车调查摸底和专项整治宣传工作。
奎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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