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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昌吉市今冬明春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昌市政办发[2006]174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6-11-20 生效日期:2016-12-11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委、办、局:
  市消防大队拟定的《昌吉市今冬明春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昌吉市今冬明春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冬季来临,已进入火灾多发期和特险期。为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提高公共安全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区、州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冬季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普查整治工作任务和目标
  在市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结合全市冬季火灾规律和防火工作特点,按照政府抓面、部门管线、基层组织包片、社会各单位查点的工作思路,坚持火灾隐患“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原则,建立并落实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普查整治工作责任制,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对全市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普查,切实形成普查整治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做到全面普查,摸清存量,并对所有火灾隐患分类建档,落实整改措施,努力实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的工作目标,全面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二、成立普查整治领导机构
  为确保此次普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成立昌吉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成辉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姚文山 市政府副秘书长、经贸委主任
  张其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建委党委书记
  魏 韦 市公安局政委
  成 员:杨军泽 市工商局局长
  李清建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丁守毅 市教育局局长
  张以廷 市民政局局长
  马杰峰 市交通局局长
  冯 卫 市农业局局长
  于佩英 市文体局局长
  张瑞莉 市卫生局局长
  杨晓萍 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马小平 市旅游局局长
  马文彦 市民宗局局长
  陈 旭 市安监局局长
  赵新民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玉英 市建委副主任
  张伟民 市消防大队大队长
  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市消防大队大队长张伟民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单位普查整治工作。

  三、普查整治的范围
  此次普查整治的范围是,在全市城乡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除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方案》要求的设施、建筑、规划、区域四方面隐患问题外,还应将各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将开展演练工作纳入普查整治的重点。

  四、实施步骤
  此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为期6个月,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11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结合冬防工作,及时建立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专项普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各单位普查整治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召开普查整治动员会,对普查整治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同时要制定专门的宣传报道方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告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范围、内容、要求和法律责任,大力宣传普查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引导社会各单位主动开展自查自改活动。通过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鼓励有奖举报等方式,充分发挥社会、媒体和群众对火灾隐患的监督作用,为普查整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各相关部门制定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实施方案及指定的联络员名单,请于11月27日前报市公安消防大队,第一阶段工作总结及统计表(见附件1)请于11月30日前报市消防大队。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2月10月至2007年3月31日)。各部门要按照普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深入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活动,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一是要按照各自职责督促整改,不能立即改正的,及时报告市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于检查后3个工作日内通报并下发限期改正法律文书;二是要认真填写《火灾隐患普查登记表》(见附件2),统一报送至市消防部门,分辖区、分部门将普查单位的总数和隐患单位建立台账,分类汇总造册;市消防大队(负责填写《全国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网上追踪系统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三是通过媒体分批次公示存在隐患单位名单及其整改期限、措施;四是落实各部门、各单位隐患整改责任制,利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加大隐患督促整改力度,确保绝大多数隐患问题得到有效整改。第二阶段统计表(见附件4)请分别于2006年12月20日、2007年2月10日和3月30日前分三次报市消防大队。
  各部门应当对下级普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察,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普查整治工作走过场、措施不落实等问题,要督促整改,并通报批评。市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开展普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察。
  (三)总结阶段(2007年4月)。普查整治结束后,各部门要及时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普查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对遗留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提出下一步整改工作对策和建议。市火灾隐患普查整治领导小组将对普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普查整治工作将纳入今、明两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各部门总结请于4月15日前报市消防大队。

  五、普查整治的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次火灾隐患专项普查整治活动,范围广、时间长、标准高、要求严,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普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文件精神上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好此次普查整治活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既要认真解决普查整治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隐患问题,更要重视解决影响本地区消防安全的规划性、区域性、机制性问题,确保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形成长效机制。
  (二)广泛动员,加强组织。此次普查整治范围包括城乡所有第二、第三产业单位和个人,涉及行业部门众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广泛动员各级基层组织和相关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普查整治活动中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村组和社区居委会二级普查整治责任人和联络员网络,切实形成普查整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保障体系,确保完成全面普查、不留死角、摸清存量、分类整治的工作任务。
  (三)主动协调,形成合力。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主动地抓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普查整治工作。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牢固树立普查整治“一盘棋”的思想,对隐患问题涉及多方职能的,必要时要采取联合执法,合力消除火灾隐患,避免出现职责不清、相互推诿等现象。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消防监督执法主体作用,积极为市委、政府当好参谋,分级组织隐患普查整治培训班,讲授火灾隐患判定标准和检查方法,并加强督导工作,提高行业及各基层单位参与普查人员的业务能力,确保普查整治工作效果和质量。
  (四)强化宣传,增强意识。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专门的宣传报道方案,通过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活动和消防知识的宣传报道,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及时曝光,督促整改,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置一些有特色的宣传栏目,对典型火灾案例进行深层分析,让社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增强预防火灾的紧迫感和主动性,自觉参与到普查整治工作中来。市消防部门要以普查整治为契机,深入推进消防宣传“四进”工作,推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农民工等流动务工人员、广大农民群众以及中小学生、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普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和典型案件的处理情况,请随时报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消防大队。
  联系人:田建军 市消防大队
  电 话:2347119 135656301151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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