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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公布我省2006~2008年水土保持国债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闽发改农业[2006]1016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6-11-20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有关县(市)发展改革局、水利局:
  为加快我省水土流失治理步伐,规范水土保持国债项目管理,根据各有关县(市)发展改革局、水利局联合上报的规划方案,按照突出重点、相对集中的原则,经研究,现公布我省2006~2008年水土保持国债项目建设方案。各年度实施的具体项目和建设规模根据国家下达的当年投资计划研究确定。
  请你们按照基建程序要求,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附件:福建省2006~2008年水土保持国债项目建设方案(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水利厅
2006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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