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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物价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杭州退休干部大学学费标准的批复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杭价费[2006]214号、杭财综[2006]1098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11-20 | 生效日期:2007-03-01 |
杭州退休干部大学:
你校《关于提高学员学费标准的请示》(杭退大[2006]5号)悉。经研究,同意调整你校学费标准,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普通班学费每学期每学科为60元;交谊舞班学费每学期每学科为90元。
二、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干部职工,每学期可报销学费30元,开支渠道仍按杭财综[1995]403号文件规定列支。
本批复自2007年新学期开始执行。
杭州市其他机构
2006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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