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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沈阳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的决定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1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1-23 | 生效日期:2006-02-01 |
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废止《沈阳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的议案,决定自2006年2月1日起废止《沈阳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
沈阳市人大(含常委会)
2006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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