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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津价商[2006]26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1-25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市电力公司、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物价局
200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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