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交通局关于潼南县王兴公路王家店至梓潼镇段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请示的批复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渝价[2000]240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0-05-08 | 生效日期:2000-05-08 |
潼南县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局:
你们联合报来的“关于王兴公路王家店至梓潼段改建后车辆通行收费试行标准及有关问题的请示”(潼物价发[2000]26号)收悉。经我们三局现场办公研究,现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王兴公路改建工程起于国道319线王家店、经梓潼、龙形、古溪,止于合川兴隆。经重庆市计委渝计委能[1999]1447号和重计委能[1998]477号文批准同意按山重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改建。1998年重庆市财政局、物价局、交通局批准收费立项(渝财预外[1998]43号)。现第一期王家店至梓潼23公里改建工程已于近期实现初通。项目投资概算5084万元,其中大部分为银行贷款和借款。根据国家有关“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规定,同意王家店至梓潼段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收费标准:
注:普通客车以核定准载座位每10座折合1吨计费,卧铺客车每7座折合1吨计费,货车、拖拉机以行驶证核定的吨位计算,8吨以上尾数按四舍五入计算。
三、站点设置及收费方式:
在该线路文明乡处设置主线收费站一个,四方设置临时主线收费站一个,待全线工程完工后,再统一调整收费站点。实行双向过站式收费。
四、试收费期限自2000年5月15日至2001年7月14日止。试收费结束后,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局再根据该路段工程决算报告、贷款额、车流量、通行费收入等审计评估资料制定正式收费标准和收费年限。
五、收费及管理人员控制在50人以内。
六、收费主体:潼南县交通局
七、收费范围:
除正在执行紧急任务并设有固定装置的消防车、救护车、抢险救灾车、警车、军车、外交车、市政府特批的车辆外,其他任何机动车辆均应缴纳通行费。对在该线路从事经营的定线营运车辆应实行月票制度,月票优惠比例和办法,由潼南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八、收费单位在试收费前到重庆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公布收费文件,接受物价,财政部门检查。收费时使用重庆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车辆通行费专用票据》,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纳入同级财政专户管理,支出由用款单位编制计划,经审核后拨付使用,专款用于公路还款和收费人员的开支及道路养护,并接受各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此复
重庆市其他机构
2000年05月08日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