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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京会协[2007]13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7-01-22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会计师事务所、常务理事:
  为了加强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规范对会员违规行为的惩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我会起草了《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提出意见,并于2007年2月2日前反馈我会。
  联系人:北京注协监管部 薛晋伟
  电话:68310390
  传真:88392677
  电子邮件:xuejw@bicpa.org.cn

附件: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略)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7年1月22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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