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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局关于印发《江西省“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赣财农[2007]22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7-04-08 生效日期:2007-04-08
 

省直农口部门、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财政局:

  为加强对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和监督,逐步建立管理规范、运转有序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运行机制,3月26日,财政部农业司在京召开视频会议,正式启动了“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因此,为了配合财政部的这次活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江西省“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级、本部门的实际,按要求认真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使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附件:江西省“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的通知》(财农[2007]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以下简称活动)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宗旨和主要目标

  活动的宗旨:通过本次活动在全省范围内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加强支农资金的监管工作,营造“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氛围,进一步形成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民理财的观念,逐步建立规范和加强支农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省农业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和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活动主要目标:通过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巩固和完善现有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加强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中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逐步建立起管理规范、运转有序的支农资金管理运行机制,使违规违纪使用支农资金的现象明显减少,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的整体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明显提高。

  二、活动主题和主要任务

  我省的这次活动,以“提高支农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安全、有效”为主题,重在“建制度、反违规、查隐患、促整改”。主要任务是突出抓好制度建设、机制创新、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和规范部门预算管理四项工作。

  (一)完善制度建设。按照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建立公共财政制度的要求,全面清理、完善现有的各项支农资金和农业财政管理制度,及时填补制度建设中的“空白”,加强各项管理制度的有机衔接,将支农资金的使用范围、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监督及农业财政支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考评、监督管理等各环节以制度化的形式确定下来,逐步建立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支农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执行,确保支农资金管理和各项农业财政工作依法按章办事。

  (二)创新管理机制。围绕建立财政支农资金有效使用管理机制,加大创新力度。积极推广公式法、因素法等资金分配方式,大力推行专家评审制度和支农资金项目公示制度,建立公平、公正、规范的支农资金分配机制。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深化支农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改革,逐步建立支农资金统筹安排使用机制。研究制定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完善部门预算绩效考评制度,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考评试点,探索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定期对支农资金和农业财政管理情况进行通报,探索建立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奖罚分明的考核机制。

  (三)加强资金监管。总结推广支农资金监管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查找支农资金管理中的“漏洞”,针对支农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领域和地区,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逐步形成对支农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的全程监控,重点把好支农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对支农资金违规违纪使用现象易发地区和环节,及时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确保专项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积极推行支农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没有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地方,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度。对重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各项审计工作,充分利用各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力量,加大对重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发挥社会力量和农民群众对支农资金分配使用管理进行监督的作用。借助“金财工程”平台,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监管信息系统”,探索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信息化平台和监控网络。

  (四)规范部门预算。切实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和协调,进一步规范农口部门预算管理。根据事业发展和履行部门职能的需要,合理确定部门预算安排重点。在规范部门预算基本支出管理的同时,重点加强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的规范管理。重点项目支出的安排要进行认真的研究和评估论证,积极推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的整合。加快项目支出的预算执行进度,加强部门预算的执行分析。建立重点项目支出跟踪问效制度,加强项目支出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

  三、活动阶段和具体安排

  活动时间为2007年3月-12月,分为动员布置、制度清理、重点检查、献计献策和总结巩固五个阶段。

  (一)动员布置阶段。本阶段时间为3月下旬到4月中旬。

  3月26日,在财政部农业司召开“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视频会议后,立即召开活动布置会,同时,约请有关媒体对活动进行报道。设区市的活动动员布置工作要在4月10日前完成,并将布置安排于4月20日前报送省财政厅农业处备案。

  (二)制度清理阶段。本阶段时间为4月到5月。

  本阶段重点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清理现有的各项支农资金和农业财政管理制度。对我省现有管理制度中存在的相互抵触、彼此交叉和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公共财政制度要求的内容要进行适当的调整,对没有建立管理制度和办法的资金抓紧研究,尽快制定管理制度。经过清理完善,对现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汇编成册,印发给全省有关部门执行。

  二是修订相关制度。①尽快修订完善有关管理办法。②结合中央有关制度办法,研究制订我省支农资金整合管理制度,为全省支农资金整合提供制度依据。③抓紧制订《江西省省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为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提供依据。

  三是抓好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在全省推行《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省级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力量对有关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或抽查,对查出的问题责令整改,确保制度在执行中不走样。同时,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信息反馈制度。

  (三)重点检查阶段。本阶段时间为6月到8月。

  本阶段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重点专项资金检查活动。检查方式以地方、部门自查为主,重点抽查为辅。检查活动的具体方案要在6月5日前报送省财政厅农业处。省财政厅农业处将同时组织力量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和重点支农资金进行抽查。

  省直农口部门要组织力量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各部门项目支出重点检查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市县农口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重点检查可比照省直农口部门的要求执行。检查结果要在9月5日前书面报送省财政厅农业处。

  地方财政部门要组织力量对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水稻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动物防疫、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特大防汛抗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财政扶贫资金等重点专项资金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制度建设、资金分配、资金拨付、使用管理、使用效益以及违规违纪现象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制定措施防止类似现象发生。检查结果要在9月5日前书面报送省财政厅农业处。

  (四)献计献策阶段。本阶段时间为3月到9月。

  本阶段,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对加强规范财政支农资金管理进行献计献策活动,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同时,加强对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加强廉政建设教育。

  一是参与征文活动。组织力量,积极参与财政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提高支农资金的规范、安全、有效”征文活动,并对获奖的文章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是召开研讨会。邀请审计部门、财政监督检查机构、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和农民代表、基层财政部门的同志参加研讨,就如何加强规范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确保支农资金运行安全、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促进和改进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工作。同时与有关媒体合作,对有价值的建议将给予采用或报送有关部门和领导参考。

  三是加强干部培训。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农口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对支农资金管理干部进行培训,尤其是要加强对县级农财管理干部的培训力度。培训重点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支农资金管理制度、支农资金管理方法和廉政建设等内容。旨在增强农业财政财务管理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廉洁自律的能力,提高农业财政财务管理干部业务素质和管理技能。

  结合活动,每个省直农口部门和设区市财政局都要提供一定数量的、有操作性的、质量较高的调研材料给省财政厅农业处参考。具体数量为:各省直农口部门不少于2篇,新余、萍乡、景德镇和鹰潭不少于4篇,其余7个设区市不少于6篇。具体安排见下表(略)

  (五)总结巩固阶段。本阶段时间为10月到11月。

  本阶段,设区市财政局和省直农口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以及整改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0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告报送省财政厅农业处。省财政厅农业处将通过相应的形式对全省的活动进行总结通报,对好的典型给予表彰,对存在问题比较严重的地方和部门进行批评。对各地、各部门支农资金管理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总结归纳,及时转化为支农资金管理的政策措施。同时,组织力量对各地、各部门开展的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加强信息交流工作。

  四、活动的组织保障

  省级成立由省财政厅牵头的活动协调小组,负责全省开展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指导设区市活动协调小组开展工作。

  省协调小组人员组成为:

  组 长:省财政厅分管领导

  副组长:省财政厅农业处处长

  成 员:省直农口财务部门负责人

  设区市和县(市、区)相应成立活动协调小组,负责本级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并接受省活动协调小组的指导。设区市财政部门要将省直管县纳入本市活动的范围,省直管县开展活动要接受所在设区市财政部门的统一指导。

  五、做好活动的几点要求

  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是2007年农业财政财务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各级、各部门要从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加强工作力量等方面给予保障,务求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财政部门和省直农口部门要高度重视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各项工作部署和开展情况。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实和加强县级财政部门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力量。
  (二)精心组织,责任明确。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和支农资金管理的重点,制定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不同阶段的重点工作,指导下级部门做好各项工作,搞好不同阶段工作的衔接。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各设区市财政局农业科科长作为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农口部门财务管理机构也要明确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这项工作。
  (三)强化基础,加强调研。进一步加强支农资金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完善部门预算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体系,严格界定项目类别,推进项目支出滚动预算管理,认真执行预算编制程序,加强预算审核和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做好财政支农情况统计工作,做好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和财政支农支出情况分析。要组织力量对重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调研,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提出完善和改进支农资金管理的政策建议。
  (四)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开展活动的措施要具体,工作要过细,精力要集中,人力要加强,避免花架子、走过场和敷衍了事。对违规违纪违法使用财政支农资金的现象要一抓到底,绝不能姑息迁就。对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易发地区、部门和支农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要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通过活动的开展,真正实现财政支农资金违规违纪违法使用现象明显减少,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明显提高的目标。
  (五)做好宣传,营造氛围。省财政厅将组织力量编印《江西“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简报》,并在省财政厅网站开辟专栏,对各级、各部门开展的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及时跟踪全省的活动动态,总结全省在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好这些宣传平台,及时将活动的情况定期报送省财政厅农业处,加强活动信息的交流工作,在全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使活动有声有色,成效明显。

江西省其他机构
2007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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