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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库尔勒市第二轮地方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库政办发[2007]43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7-04-12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乡、镇、场,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库各单位:
  市档案史志局提出的《库尔勒市第二轮地方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库尔勒市第二轮地方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

  地方志书是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是我国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及人文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系统工程,是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有益后世的千秋大业。修志的过程是对地情的一次全面收集整理保存的过程,更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是政府转变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
  做好地方志编修工作,用翔实的史料全面展示库尔勒市各项事业的发展,是我们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对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库尔勒市第二轮志书记载的重点是改革开放以来库尔勒市17年的历史,第二轮修志工作应担负起记录这一重要历史时段的重任。根据自治区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轮地方志编修工作的通知》(新党办发[2006]10号)精神,为顺利启动和开展好库尔勒市第二轮修志工作,圆满完成《库尔勒市志(1990年—2006年)》编修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地方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地方志编修工作。必须坚持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真实地记载1990年至2006年17年来,库尔勒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为库尔勒市三个文明建设提供历史借鉴和现实依据。

  二、组织领导
  (一)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将库尔勒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成员作如下调整:
  主 任:麦尔丹.木盖提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王 娟 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贺宏龙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道尔加拉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董 斌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海仁古丽.克日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吴兴勇 副市长
  艾力.热合曼 市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部长
  成 员:周 涛 市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甄明申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李恩惠 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张树良 市政协办公室主任
  安 玲 市档案史志局局长
  张姿辉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臧东升 市经贸委主任
  马林梅 市教育局局长
  蒋 勇 市财政局局长
  马 瑜 市建设局局长
  艾海提.艾沙 市水事务管理局局长
  韩文龙 市农业局局长
  刘建军 市文体广电局局长
  蒋跃强 市卫生局局长
  李晓峰 市统计局局长
  周 新 市旅游局局长
  艾买提.热合买提 市民宗局局长
  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档案史志局,安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修志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其主要职责:1、在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领导下,具体负责督促、指导、检查市志承编责任制的落实;2、搞好市志总体设计,明确编纂指导思想,制定体例规范,处理好市志内容的交叉和衔接;3、对各承编单位的编纂工作进行业务指导;4、审定承编单位编写的篇目和志稿;5、安排市志的出版印刷事宜,支付印刷出版费用。
  (二)成立《库尔勒市志》审查验收组,全面负责市志质量的审查验收。审查验收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2人,成员若干,成员由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确定。
  (三)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成立《库尔勒市志》资料编写组,负责编写、提供本区域、本单位、本行业志书相关资料。编写组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编写人员由各单位抽调政治素质高、协调能力强、熟悉全面工作、文字功底过硬的同志担任,人数各单位自定。
  (四)实行承编责任制。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与各承编单位签订市志承编责任书,将市志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各单位的业绩考核。承编单位的职责:1、成立专业篇编纂小组,配备编写人员负责本单位的修志工作,解决日常编写经费,审改志稿,在规定期限保证质量完成承编任务;2、实行编辑负责制,编辑对专业篇的编纂、评审、修订、校对负全面责任;3、志稿应符合编纂方案的统一要求,由单位领导审定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稿件形式和电子版稿件形式报送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在终审定稿前各单位均负有修改责任;4、负责提供《库尔勒市志》所需照片、图片等资料。
  (五)市志编纂资料以各单位提供的资料为主,辅以社会征集、口碑采访、档案查阅、文件文献查阅、志类书籍查阅等形式收集。
  (六)《库尔勒市志》严格实行三级审查验收制度。初审由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志审查验收组成员审查,复审由自治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审查,终审由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审查,终审合格后,方可印刷出版。
  (七)市地方志各承编单位的日常编务经费由各承编单位自行解决。

  三、时间安排
  全市第二轮地方志编纂工作于2006年全面启动,2010年总体完成。
  (一)2006年,草拟《库尔勒市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基本篇目、编修大纲,做好修志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2007年4月—5月,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选任主编、副主编、编辑人员和审查验收组成员,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基本篇目和编修大纲,召开《库尔勒市志》编纂工作动员会,对修志人员进行培训。
  (三)2007年10月,各承编单位完成志书资料编写工作和报审工作。
  (四)2008年8月,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完成志书资料的收集、整理、汇辑工作和初纂一审工作。
  (五)2009年2月,完成二纂二审工作。
  (六)2009年8月,完成总纂终审工作。
  (七)2009年12月,印刷出版,全面完成编纂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领导重视,是修志工作的关键;落实责任制,是修志工作的保证,为此,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未来负责的角度出发,加强对修志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我市第二轮地方志编纂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务必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条件到位,以保证地方志编纂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市地方志编纂工作,实行行政一把手(包括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负责制和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领导下的主编负责制,主编在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领导下具体负责志书编纂业务。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将按年度对各承编单位地方志编纂工作进行督查考核,以保证我市第二轮修志工作的质量。
  (三)各承编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立即着手安排分管领导和编纂人员,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尤其是要及时安排专人对所有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和清理,为正式开展修志工作打好基础。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树立精品意识,务求志书可信、可读、可用。
  (四)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要尽快组织各部门、各单位有关人员就如何收集资料和编写资料等业务事项进行专业培训。各部门、各单位要不断加强政策和史志业务学习,积极按要求参加档案史志主管部门举办的史志编修工作培训,全面掌握地方志编修工作的有关政策和知识,规范编修行为,确保市志的编修质量。
  (五)地方志乃一方之全史,涵盖全市,包罗百业,需要各方通力合作,众手编修,才能顺利圆满完成。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第二轮市志编修工作领导小组,由行政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一名领导任副组长,具体分管、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指导本单位地方志承编工作,确定1-2 人进行资料的搜集整理,并严格按《库尔勒市志(1990年-2006年)编纂篇目》做好编写报送工作。

库尔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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