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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06年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厅财字[2007]18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7-01-23 | 生效日期:2016-12-11 |
部属各单位、部管各社团:
现将《财政部关于做好2006年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9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列入2006年政府采购预算和报备追加的政府采购预算项目及未编报采购预算而实际发生的政府采购项目,均应统计填报《2006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
二、2006年政府采购信息的统计和汇总工作采用财政部新开发的“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该系统分为网络版和单机版。网络版用户可直接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首页“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http://report.ccgp.gov.cn/login.cfm),单机版用户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统计专栏(http://www.ccgp.gov.cn/tjzl/index.htm)下载压缩文件包。
三、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填报、统计和汇总工作,并于2007年2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2006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一式两份(含软盘)报部财务司。
交通部
2007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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