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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全省党委系统政研干部培训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鲁价费发[2000]130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0-05-16 生效日期:2000-05-16
 

中共山东省委政策研究室:
  你室《关于申请核定我室决策咨询培训中心干部培训行政事业收费标准的函》(鲁研发[1999]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室所属决策咨询培训中心承担省委系统政研干部的培训工作,其培训费的收费问题已经省财政厅、省物价局鲁财综字(1999)7号文批准,现对省委系统政研干部培训班培训费的收费标准核定为每人每期150元,培训时间15天。

  二、该中心在收费前须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按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定,全额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本规定自2000年培训开始起执行。

山东省其他机构
2000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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