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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关于印发《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人工成本管理试行方案》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鲁电集团人[2000]214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0-05-11 | 生效日期:2000-05-11 |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各专业公司:
根据国家电力公司的要求,为加强人工成本管理,现将《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人工成本管理试行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严格按照执行。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人工成本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建立各种台帐,做到数据真实。
二、不属于发电、供电、基建的单位,其专业工种参照发电、供电、基建专业工种分类方式进行分类。
三、人工成本报表要于次年2月15日前上报。
四、在上报人工成本有关报表的同时,还要报送相应的数据库,具体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
2000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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