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旅游局关于印发《大连市2007年海滨浴场改造提升以奖代补办法》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大财企[2007]416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7-07-10 生效日期:2007-07-10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旅游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2007年海滨浴场改造提升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有效发挥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激励作用,巩固和发展创佳成果,结合市旅游工作项目建设年工作重点,特制定《大连市2007年海滨浴场改造提升以奖代补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大连市2007年海滨浴场改造提升以奖代补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2007年海滨浴场改造提升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有效发挥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激励作用,巩固和发展创佳成果,结合市旅游工作项目建设年工作重点,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以奖代补资金,是指在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用于奖励在大连市海滨浴场改造提升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的专项补助资金。

  第三条 2007年拟提升改造的15个海滨浴场包括:

  棒棰岛海滨浴场、付家庄海滨浴场、星海公园海滨浴场、甘井子大黑石海滨浴场 、夏家河海滨浴场 、开发区白石湾海滨浴场 、金石滩黄金海岸浴场 、星海湾海滨浴场、长兴岛海滨浴场 、瓦房店仙浴湾海滨浴场 、瓦房店驼山龙凤滩海滨浴场、长海县大长山饮牛湾海滨浴场、庄河海王九岛旅游区南海浴场 、旅顺世界和平公园海滨浴场和旅顺塔河湾海滨浴场 。

  第四条 本办法视海滨浴场改造提升工作情况,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单项鼓励奖(各奖项不可兼得)。

  第五条 海滨浴场改造提升工作重点和等级评定标准

  (一)海滨浴场改造提升以《大连市夏季“3S”旅游示范单位评定暂行办法》(大游发[2005]60号文件)的要求为基本标准。

  (二)海滨浴场改造提升工作重点

  1、加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加大游客中心、星级厕所和淋浴设施、引导标识、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公共休息设施、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力度;要上一部分帐拉膜,建标准化的休息区;躺椅、淋浴、购物服务设施和停车场等都要高标准。

  2、加大对海滨浴场的沙滩沙质、海水质量的整治力度。沙滩沙质、海水质量要达标;海滨浴场的环境要保持清洁优美;保护沙滩资源,没有低档次的棚子、亭子,没有随意硬覆盖现象。

  3、提高海滨浴场的服务质量,规范服务标准。海滨浴场的服务质量、安全措施等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健全,贯彻措施得力;具有一定的产品形象、质量形象和文明的员工形象;经营模式科学合理,无抢客、拉客、宰客等不文明行为;无重大旅游投诉。

  (三)在规定时间内达到以上要求的海滨浴场,2007年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以实际支付工程价款为准,下同)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为一等奖;700万元(含700万元)至1000万元的为二等奖;400万元(含400万元)至700万元的为三等奖;海滨浴场改造提升工作某一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为单项鼓励奖。

  第六条 海滨浴场改造提升工作补助标准

  按2007年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补助。一等奖补助10%(最高补助200万元);二等奖补助8%;三等奖补助6%。单项鼓励奖每项补助20万元。

  第七条 成立“大连市2007年海滨浴场改造提升以奖代补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市政府分管旅游工作的副市长担任主任,成员是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评审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审定大连市2007年海滨浴场改造提升以奖代补政策;审批大连市2007年海滨浴场改造提升以奖代补获奖项目;协调处理以奖代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旅游局局长兼任。成员单位有:市旅游局、市城建局、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审核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要求,研究确定最终评审结果并上报评审委员会。

  按照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监察局《关于市直事业单位改制及其他财政审计评估业务委托方式的通知》规定,市财政局负责委托中介机构,对各单位申报的2007年固定资产投资额进行专项审计。审计报告经市财政局核准后送交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第九条 各海滨浴场2007年改造提升工作完成后,按照本办法进行自评,并将申报材料报办公室。
申报材料包括:

  (一)海滨浴场近两年的经营状况

  (二)海滨浴场的设计及规划方案

  (三)改造提升工作自评报告

  (四)2007年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说明

  第十条 办公室组织评审委员会成员单位按照本办法,采取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对海滨浴场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沙滩沙质和海水质量整治以及提高服务质量等有关情况进行评审,并根据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报告,研究确定一、二、三等奖和单项鼓励奖,形成2007年海滨浴场改造提升以奖代补方案报评审委员会。

  第十一条 经评审委员会批准后,以奖代补方案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

  第十二条 公示结束后,市财政局根据以奖代补方案,下达并拨付以奖代补资金。以奖代补资金直接下达给实施企业,企业作增加“资本公积”处理。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市旅游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大连市其他机构
2007年07月10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