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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政府办公室关于资产清查的工作方案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州政办发[2007]74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7-04-15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州财政局: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和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甘南州政府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通知》要求,为确保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清查,将真实完整地反映本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全面摸清家底,为加强本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奠定基础,为财政部门编制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提供必要条件。
二、自即日起至4月28日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自查清理,5月18日起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核查,于5月20日前向州财政局上报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和社会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建立健全账卡。
三、清查基准日
按照要求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06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四、清查范围
根据规定我办的清查范围为政府办公室及北京办事处拉萨办事处。
五、工作原则和方法
此次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原则进行。
六、账务处理
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财务室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和实际情况对资产的按 情况进行帐务调整。
七、组织机构
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由政府秘书长杨自才任组长,办公室副主任彭德玉任副组长,综合科、财务、后勤、督查室人员为成员的“甘南州政府办公室资产清查工作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此项资产清查工作,确保此次资产清理工作圆满完成。
甘南州政府办公室
2007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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