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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重新印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失效
  文    号:穗国税发[2000]377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0-05-15 生效日期:2000-05-15
 

  由于现行使用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已不能适应税收征管发展的要求,现将重新制定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印发给你们,从2000年6月1日(税款所属时期)起使用。
  表格由广州市税务咨询事务所(地址:广州市正南路2号)统一印制,各单位可自行前往领购。

附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略)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2000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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