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甘肃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对省直各部门1999年度收费执行情况进行年审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甘价费[2000]88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0-05-17 | 生效日期:2000-05-17 |
省直有关部门,各收费单位:
为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督促各收费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收费政策,根据《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和《甘肃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自2000年5月22日至8月31日由省物价局、财政厅分别对省直各收费单位1999年度的收费执行情况进行年度审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内容
主要审核各收费单位1999年度收费顶目和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收费收入财务管理、票据使用和财政专户情况。年审的重点是审验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及财务管理的执行情况。
二、省直各收费单位接此通知后要按要求填写《收费年审自查表》并请按时携带收费帐簿(总帐、明细帐)、会计凭证、收费票据存根及相关收费文件和《收费许可证》副本等资料分别至省物价局和财政厅收费票据监管中心年审。
年审地点:
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地址:皋兰路120号统办3号楼10楼1003、1004房间,联系电话:8843743、8415982。
省财政厅收费票据监管中心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新武都路124号甘肃省交警大厦7楼,联系电话:4892331、4892332。
三、年审处理
结合年度审验,省物价局、财政厅将对现行各项收费进行清理。对不合理的收费将予以整顿或取缔。对审验中发现的乱收费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经审验合格的单位,分别由物价、财政部门在《收费许可证》中加盖收费年审专用章。
省直各有关部门接此通知后,除了做好本身的年审工作外,请及时督促直属及下属机构按期参加年审。
甘肃省其他机构
2000年05月17日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