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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发展计划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工本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青计价格[2000]404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0-06-15 生效日期:2000-06-15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收费价格的请示(青劳社厅函[2000]04号)收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鉴于新的印刷成本上升,经审核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按每册8元执行。

  二、收费收入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财政专户储存,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手续,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青海省其他机构
2000年06月15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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