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贵阳市物价局关于核定“东方新苑”室内地下停车场及临时点道停车点收费标准的批复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筑价收字[2000]53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0-07-06 生效日期:2000-07-06
 

贵阳宏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核定“东方新苑”两个停车场点的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经实地察看,“东方新苑”地下停车场设备、设施较为完备,现将“东方新苑”地下停车收费标准核定如下(具体标准附后)。临时占道停车点收费标准按市物价局筑价收字[1997]30号文标准执行。
  请于文到之日起执行,并执交警、市政等部门的相关手续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亮证收费。

贵阳市其他机构
2000年07月06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