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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建委注册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甘价房地[2000]119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0-06-15 生效日期:2000-06-15
 

省建委:
  你委甘建人[1999]330号、甘建人[2000]124号文悉。注册执行资格考试报名费、培训费,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甘财综发[1999]第68号文已批准立项。经研究,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考试报名费标准
  每人每科按10元标准收取。

  二、考试培训费标准
  考试培训费标准包括教室租费、授课费、工作人员经费、资料费等,具体收费标准见下表。
  注册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收费标准
  (元/人.课时)

  三、执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费标准
  执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按相同层次执业人员资格考试培训收费标准执行。

  四、执收单位收费前须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事业性收费票据,实行财政专户、收支两条线管理。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批复规定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自文到之日起执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反映。

甘肃省其他机构
2000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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