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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京财会[2000]第821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0-06-08 | 生效日期:2000-07-01 |
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各财政分局: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范企业或有事项的会计核算及相关信息的披露,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于2000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0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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