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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限期整治自雅路荣县至竹园段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川交公路[2000]153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0-09-11 | 生效日期:2000-09-11 |
自贡市交通委员会、财政局、物价局:
自雅公路荣县至竹园段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路(1999)279号文批准试收费,该路长41.83公里,按二级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改建。鉴于目前全线路面破损严重,社会反响较大,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研究,要求该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尽快进行整治,并于2000年12月底前完工,待整治完工经检查合格后再申报正式收费。
特此通知。
四川省其他机构
2000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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