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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还等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东财会[2000]58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0-09-11 | 生效日期:2016-12-11 |
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还等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字[200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即使函告我局会计科。
联系人:罗梅莹 电话: 2210245 2490792
东莞市财政局
200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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