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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还等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津财会[2000]32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0-10-20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主管局(总公司),各区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还等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0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天津市财政局
200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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