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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棉花品级实物标准收费标准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鄂价费字[2000]131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0-04-29 | 生效日期:2016-12-11 |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请求调整棉花品级实物标准价格的函》(鄂质技监计[2000]66号)悉,鉴于我省棉花品级实物标准制作成本增加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我省棉花实物标准调整为每套(1-7级共7盒)350元。该项收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单位实施收费前应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收费时必须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所收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管理,并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通知从五月一日起执行,原省物价局鄂价农轻字[1999]55号文同时废止。
湖北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200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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