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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加强对地方协会培训工作指导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会协字[2000]第66号 发文机关:财政部
  发文日期:2000-04-17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00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在行业培训管理工作中要明确中注协和各地方协会在培训职能和对象上的分工,引导和依靠地方注协、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培训工作。为了解各地方协会开展培训工作的情况,指导各地方协会更好地开展培训工作,请各地方协会报送以下材料:  

  1、每年3月份以前报送当年的培训计划。  

  2、有关培训的文件(如办班通知、对注册会计师进行专业知识测试的通知等)。  

  3、培训工作经验和好的做法。  

  4、出版的培训教材和聘请的长期担任注册会计师培训的教师名单。  

  5、年底报送当年培训工作总结。  

  中注协培训部将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提供帮助和支持,并有选择的参加各地举办的培训班,以便扎实、稳妥、深入作好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工作。

中注协培训部负责联络各地方协会人员分工  

  王萍:华北3省两市

  赵丽佳:东北三省

  张建:华东六省一市

  张建凉:中南6省

  韩伟炜:西南四省一市

  孙林:西北5省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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