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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限期上报承办大型国有企业年报审计资格申请材料的紧急通知 |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 文 号:冀会协[2000]第29号 | 发文机关: | |
| 发文日期:2000-09-27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搞好2000年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业务资格的认定工作,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印发的《河北省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暂行办法》(冀财工[1998]86号)的规定,凡符合承办大型国有企业年报审计资格条件的事务所,请务于2000年9月30日前将书面申请文件和符合承办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报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特此通知。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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