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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再公布一批不列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决定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渝府发[2000]100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0-11-06 | 生效日期:2000-11-06 |
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改善优化我市发展环境,市人民政府决定,煤炭生产资格审查证书费等94个收费项目不再列为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现予以公布(见目录),欢迎广大企事业单位、公民及新闻媒体监督。
不再列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目录(略)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0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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