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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惩戒办法》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粤注协[2007]114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8-01-08 生效日期:2008-01-01
 

各地级以上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修订后的《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惩戒办法》已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四届五次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8年1月8日

附件: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惩戒办法.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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