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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祁家渡口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甘价费[2000]164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0-08-23 生效日期:2000-09-01
 

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调整祁家渡口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报告》(甘交财[2000]38号)悉。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适当调整通行费收费标准,具体为:
  1、1吨以上车辆每吨次4元;
  2、1吨以下(包括1吨)的车辆每车每次5元;
  3、非机动车辆每辆每次2元;
  4、行人每人次1元;
  5、牲畜每头次1元。

  二、其他有关事宜仍按省物价委、财政厅甘价费[1992]325号文件执行。

  三、本批复自2000年9月1日起执行。

甘肃省其他机构
2000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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