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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调整甘肃工业大学2000年度学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甘价费[2000]194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0-09-01 | 生效日期:2000-09-01 |
甘肃工业大学:
你校《关于调整我校今年学费、住宿费标准的请示报告》(甘工发字[2000]第136号)收悉。根据国家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2000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同意对你校2000学年度学费、住宿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现批复如下:
一、学费:工科类本专科学费调整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艺术类建筑学专业调整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二、住宿费:校内公寓化住宿费调整为每生每学年800元,社会化公寓住宿费标准核定为每生每学年1100元。
三、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费今年不做调整。
四、调整后标准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自2000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时执行。
五、其他有关收费标准仍按甘价费[1999]179号文件和《甘肃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甘肃省其他机构
2000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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