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甘肃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调整2000年度兰州大学学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甘价费[2000]190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0-09-01 生效日期:2000-09-01
 

兰州大学:
  你校《兰州大学关于申请调整收费标准的报告》(校财字[2000]24号)收悉,根据国家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2000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和国家计委对西部教育的价格支持政策,经研究,同意对你校2000学年度学费、住宿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现批复如下:

  一、学费:本科类学费一般专业调整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重点专业每生每学年调整为4800元,英语、广告专业调整为5400元。

  二、校内公寓化住宿费调整为每生每学年800元。

  三、调整后标准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自2000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时执行。

  四、其他有关收费另行核定。收费管理按《甘肃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甘肃省其他机构
2000年09月01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