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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2000年全省导游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复函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失效 | |
文 号:苏价费函[2000]126号、苏财综[2000]206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0-11-28 | 生效日期:2000-11-28 |
省旅游局:
你局《关于收取2000年全省导游资格考试考务费的函》(苏旅人(2000)316号)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2000年全省导游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180元(含笔试4门和现场考试)。2001年考试收费标准届时另行制定。
二、导游考前培训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劳动厅《关于加强社会力量办学收费管理的通知》(苏价费(2000)120号、苏财综(2000)60号)规定由各市旅游部门测算后,报各市财政、物价部门核定。
三、导游资格考试合格,你局发放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制作的旅游资格证书,每证书收取工本费10元。
四、上述收入应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接本通知后请你局及各市旅游部门到省物价局或各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实行亮证收费。
江苏省其他机构
2000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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