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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证券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京财会[2000]110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0-01-27 生效日期:2000-01-27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夏证券公司、北京证券登记公司: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证券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通知》(财会字〈1999〉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证券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通知
  财会字〔1999〕45号, 一九九九十一月二十六日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
  为了规范证券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法规,我们制定了《证券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我部1993年3月17日印发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93)财会字第11号)中有关证券业务的规定同时废止。
  关于征订《证券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通知
  为规范证券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其他法规,财政部制定了《证券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该书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现将有关征订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券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主要内容包括七章,明确了证券公司会计制度适用范围、应遵循的会计核算原则及报表报送要求;规定了证券公司的基本业务会计核算,规范了统一的会计科目名称,重新明确了各会计科目名称的编号,详细说明了各会计科目的会计核算过程,规范了会计报表格式,具体说明了各会计报表项目的填列方法,对主要会计事项通过会计分录方式进行了举例说明。该书是证券公司必备的学习资料。

  二、请各订购单位于2月21日前将所需订购册数报我局会计处。
  电话:68423355-2703

北京市财政局
200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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