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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注册会计师报名考务费标准的函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京价[收]字[2000]64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0-01-27 生效日期:2000-01-27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你协会《关于增加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费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协会将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费由每科50元调整为每科60元。
  你协会需持本函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后,方可收费。
  本函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北京市其他机构
2000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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