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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停止对中央工交、商品流通企业具体财务事项进行审批的通知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京国税所[2000]612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0-11-10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停止对中央工交、商品流通企业具体财务事项进行审批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函[2000]818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现行税收政策对企业具体财务事项进行审核管理。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200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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