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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停止对中央工交、商品流通企业具体财务事项进行审批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深国税发[2000]555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0-11-07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分局、区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关于停止对中央工交、商品流通企业具体财务事项进行审批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函[2000]818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停止对中央工交、商品流通企业具体财务事项进行审批的通知》的通知.doc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00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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