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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沪财会[2000]45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0-08-25 | 生效日期:2016-12-11 |
现将财政部《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财会[2000]6号)转发给你们,望转知所属单位,并要求所属单位坚决按照财政部重申的关于会计人员任(聘)用的三个方面的精神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200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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