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国债手续费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沪财企一[2000]188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0-08-16 | 生效日期:2016-12-11 |
现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国债手续费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8号)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2000年8月16日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